2014年2月12日 星期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回顾2013

  一、忠实履行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3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0692件,审结39343件,结案率为96.7%,与上一年收案32976件,结案31922件相比,分别上升23.4%和23.3%。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咸宁建设。受理刑事案件1662件,审结1559件。

  妥善处理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受理民事案件32629件,审结31512件。

  注重调处行政争议,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78件,审结269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97件,裁定准予执行1311件。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扎实抓好涉诉信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充分发挥职能,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坚持能动司法,在完善服务措施上下功夫。

  坚持突出重点,在提升服务效果上下功夫。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坚持为民司法,在优化诉讼环境上下功夫。从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入手,开通诉讼绿色通道。

  坚持民意导向,在整改薄弱环节上下功夫。

  三、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公信法院建设:

  注重审判管理,以一流质效立公信:2013年咸宁法院审判绩效在全省各市(州)中院中排名第一。

  注重司法公开,以阳光司法促公信:我市崇阳、咸安、通山三个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注重文书质量,以良好载体树公信。

  注重接受监督,以增进理解塑公信。

  四、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五、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打牢法院工作根基。

  部署2014

  ●以理论学习为第一需要,政治建院再上新水平。

  ●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审判质效再求新突破。

  ●以群众需求为第一导向,为民司法再展新成效。

  ●以服务大局为第一要务,司法保障再创新业绩。

  ●以公正司法为第一追求,公信建设再添新举措。

  ●以队伍建设为第一责任,素质强院再跨新台阶。

2014年2月12日 星期

第04版:市两会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