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2日 星期
关于周新祥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4年2月11日市四届政协第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咸宁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周新祥同志任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14年2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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