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指人类通过消费品满足自身欲望的一种经济行为。
消费,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频繁的经济行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比比皆是。
那么,如何做一名理性的消费者?工商部门如何加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
权益受损需及时申诉维权
近日,消费者汪某反映,在某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将一个包裹寄存在前台,并将车停放在宾馆内(当时宾馆总台未告知停车需要单独收费)。住宿3天后,汪某才知每天要收停车费10元,并且寄存的包裹被弄丢。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宾馆免收了汪某的停车费,并赔偿了包裹损失。
这只是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情形之一。
消费者究竟有哪些合法权益?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理论上讲,主要为安全权和知情权,知情权又分为未向消费者告知、对消费者虚假告知和对消费者不完全告知等几个方面。上述案例属于典型的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权和知情权。
工商部门提醒,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一旦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通过正确的途径来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可以与经营者直接协商,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解决争议;当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无效时,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者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最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维权的热点、焦点及难点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维权中心了解到:当下,电讯业消费投诉是一大热点;食品安全成为消费维权的焦点,问题主要集中在饮料、乳品、肉制品等小类;网络购物、电视购物是当前消费维权的难点。
电讯类申诉已经连续几年排在服务消费类申诉的首位,电讯业申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资费不透明,多收费;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改资费业务;网络运营商在网速、稳定性和兆数等宣传上与实际相差很大等现象。
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等新兴的消费方式存在取证难、风险大、调查难、维权难等问题。
调处这类纠纷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广告宣传与实际产品不符,虚假承诺售后,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总以种种理由拖延时间或拒绝退换货。此类购物多为异地购物,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只能到销售方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消费者所在地工商部门无能为力。
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
为加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力度,今年市工商局主要通过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开展12315“五进”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同时,通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活动,公共服务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议及行业评查等活动,结合社会舆论热点、申诉举报重点,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
此外,工商部门还将通过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监督管理等手段,间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将重点针对银行、通讯、保险、房地产等行业,加大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的清理整顿力度,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今年将加大石油行业的油品品质监管,规范进油渠道。”市工商局副局长阮良冰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