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7日 星期
几颗糖果惹祸端
消费者获赔4000元

  本报讯 通讯员陶晓报道:13日下午,通山县黄沙工商所收到投诉电话,反映3名群众因食用了过期糖果,出现恶心呕吐等不适状况。

  执法人员当即赶到事发地点,详细调查事情经过。原来,消费者石某在经销商阮某的超市购买了婚宴所用的糖果,喜宴中3人因食用糖果,出现恶心、呕吐、拉肚子等症状,新娘更是全身起红疹。

  执法人员看到,糖果外包装袋和糖纸完好,但打开后发现已长了虫茧。经镇卫生院察看病情,认为消费者出现的不适症状与过期糖果有关。

  阮某向执法人员出示了进货凭证,认为只有一包糖果过期变质,有可能是批发商在发货时出现工作失误,并不是自己有意所为。双方争执不下。

  调解中,执法人员一方面强调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的危害和应承当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拉近双方距离,指出争取赔偿要适度。4小时后,双方达成和解,阮某同意赔偿石某等人经济损失4000元,并签订调解协议。

  为保护经销商阮某反诉求的权益,执法人员将整个消费调解资料复印并加盖公章交给阮某,督促其向批发商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4年1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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