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南京1月9日电记者9日从无锡市滨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获悉,该局已向陈婷、张艺谋夫妇寄送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及社会抚养费共计7487854元,二人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须一次性缴清。
2013年11月底,陈婷、张艺谋派代理人来无锡接受调查。最终认定:在2000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2760元;2003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1062760元;2005年,陈婷无收入,张艺谋个人收入为2518590元。总计为358.41万元。陈婷、张艺谋对三个年度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真实性做出了书面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计算出2001年征收计划外生育费71928元,2004年征收社会抚养费2218696元,以及2006年征收社会抚养费5197230元的具体金额。计生局相关人士表示,因陈婷、张艺谋违法生育情节严重,因此对其违法生育的第二、三个孩子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中,超出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均按二倍予以了征收。综上计算,共计向二人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及社会抚养费748785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