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甘青、通讯员聂宏武报道:2013年12月31日,在温泉淦河大道新二号桥咸宁农村商业银行温泉支行里上演感人一幕:一市民取了3万元现金,走出银行大门后不慎落掉1万元现金,拾到现金的青年主动物归原主。
由于当天是2013年最后一天,市民江先生的信用卡透支需当天还款,下午3时许,江先生遂来到银行取3万元现金,接过银行员工装好的三沓一万元现金后,他便随手将钱放进外套的荷包里。
离开银行,走到二号桥桥头时,江先生下意识摸了一下荷包,发现只有两沓钱,惊慌的他立即沿原路返回找钱,寻找无果后,江先生焦急地来到银行查看监控录像。
“我在你们银行门口外捡到钱了,应该是你们客户掉的吧?”这时,一名年轻人拿着1万元现金找到银行员工,闻讯此事的江先生立即从监控室赶了过来。“钱是我掉的,真的谢谢你啊!”确认后,江先生拉着他的手连连道谢,要用现金酬谢时却被年轻人婉拒。
“这钱本来就不是我的,物归原主理所应当,要是偷偷地花了,自己会良心不安。”年轻人说,当时他陪同事过来办业务,离开时,在银行门口地上捡到一万元后,便把钱送到银行柜台来了。
点评:好人好事再怎么夸奖也不为过。拾金不昧的小伙子是好样的,值得人们学习。你的行为给正能量洪流又添了一股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