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晓莹、通讯员冯伟报道:花368元买了双新鞋,没想到只穿了5天,鞋跟就出现了轻微掉色,鞋口出现了磨损。日前,温泉白茶村村民李女士遇到这么一件烦心事。
2日,李女士在温泉路一购物广场购买了一双心仪的皮靴 ,不料,回家后只穿了5天,鞋子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令李女士恼火不已。
7日,李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换,营业员表示自己无法做主,只能先请示老板,再把鞋子返回厂家修理。
一个星期后,商家告诉李女士,厂家已经把鞋跟掉色的问题解决了,但鞋口磨损无法解决。李女士无法接受这一处理结果,又与商家协商不成,无奈之下,找到工商部门投诉。
12315消费者举报中心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与辖区工商所取得联系。执法人员迅速赶到该购物广场,向商家宣讲国家关于产品“三包”的相关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同时指出,在规定期限内为消费者换货,既是国家法律的规定,也是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在工商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商家同意为李女士更换一双新鞋,李女士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