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6日 星期
“软刀”咋砍污染“硬骨头”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2013年浙江有35人因污染环境被判刑。但记者看到,这35人中,被判处的最高刑期为3年6个月。说是“软刀”砍在破坏环境的“硬骨头”上,一点也不为过。(据新华网)

  从浙江高院发布的8个环保典型案件来看,其中包括冶炼场污水排放致人病畜死、加工磨盘排放含重金属废水、印染污泥处理层层违法转包、上游废水污染致养殖种鹅陆续死亡、病死猪抛河处理、养殖户罚款被强制执行等案件,这些刑事案件的罚金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与污染所造成的损失无法相比。无怪法律界人士指出,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在量刑过程中同样存在经济处罚力度偏低的问题,很难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2013年年初,“黄浦江死猪”事件就暴露出现行法律的滞后或者缺失。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乱扔病死畜禽,可处罚100元到3000元不等。这样的力度,怎能对肆无忌惮乱扔病死猪起到震慑作用?

  污染事件不是影响几个人,而是一个地区甚至数万人的日常生活。期待抓紧启动修改相关法律,给法律之刀加上“好钢”。这样才能真正遏制破坏环境的重罪。    (裘立华 韦慧)

2014年1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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