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环卫费如何定价?
近日,网民“举起手来”在咸宁新闻网上发帖:咸宁一个门面收300元环境费,谁规定的?帖子称,前段时间,相关部门来到咸安渔水路一些门面,说一个门面要收300元环境管理费。有网民感慨:这样一个门面收300元,那全城加起来得是多大的数字啊。
该网民不解的是:南大街有的门面只交100元,有的交350元,还有的根本就没交,这是为什么?对于环境费,国家是否出台了相关的规定?而且,相关部门每次收钱的时候,总是带着一大群人,这给市民的印象并不好。还有,环境费收取后,用在哪里?
帖子一经发出,众多网友纷纷回帖,其中网友“蓝海心”跟帖称,估计这个环卫费就是垃圾处理费,清扫公共卫生及各家各户的垃圾汇总处理。“闻道琴”感到疑惑:这个门面保护费到底是谁规定的?是不是全国都在收?有没有合理合法的相关城市管理制度?“长江之源”也表示,不管收的什么费,应该给人一个明白账。是否有收费许可证,没有文件依据是否可以拒交?
部门:收费有明文规定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市环卫局永安环卫处处长王国华。他表示,收的这些钱是每个门店每年的垃圾处理费,并且有明文规定,这笔费用该由门面经营者交。
对于网友指出的:为什么有的门面只交100元,有的门面却要交350元? “我们的收费额度都是有依据的:一是根据门店的大小;二是根据从事的行业;三是特殊人群特别对待。”王国华解释,门店中,大门面的垃圾处理费肯定会稍高一些;有的门店从事餐饮行业,其产生的餐厨垃圾、一次性碗筷自然会多些,收费也相对会增加。另外,有些户主持有下岗失业证的,包括残疾人、特困户的收费标准肯定会低些。
帖子中,也有部分网民建议:为什么垃圾费不能加入水费或者电费里收取。这样的话效率也高些,市民也不会出现这种拒交的行为。
王国华无奈地说:“不缴纳水电等费用,这些单位可以停止供应;可是不缴纳垃圾处理费,怕影响市容和市民生活环境,环卫处却不能不清理垃圾。收费难,也是因为我们没有一个很好的强制措施。”
建议:与水电费捆绑收
垃圾处理费为何难收?王国华分析,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市民不珍惜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甚至认为就算垃圾处理费不交,环卫处照样会清运,看到某些户主不交,一些觉悟不高的户主也比照不交。此外,收费没有一个很好的制约措施,也是造成少数商户不肯缴纳垃圾处理费的原因。
针对这一现象,王国华表示:“我们一是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环卫工作的良好氛围,环卫处收费的工作人员也应该端正态度,耐心讲解,努力实现主动服务到主动缴费的转变。二是积极探索环卫收费的新机制,努力借鉴其他大城市捆绑收费的好办法,争取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实现环卫有偿服务收费率大幅提高。”
记者通过网上搜索得知,目前全国已有不少城市采取了水费与垃圾处理费捆绑收取的办法,如大连、珠海、深圳、中山等城市。实践证明,这种城市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式能较大提高收缴率,有效解决垃圾处理费收取难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