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饶红斌、通讯员杨忠柳报道:24日上午,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2月31日举行。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毓军主持会议,副主任周亨华、李逸章、彭方全、程学娟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冯春作主任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周辉庭作有关人事任免的说明。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咸宁市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草案)及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市四届人大会议有关事项,人事任免议案等。相关议题将提请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