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0日 星期
停车收费事关群众利益
记者 王远远见习记者 刘丁维 吴晓莹

  关注城区停车收费的系列报道,今天就要划上句号了。

  咸宁日报为什么要采写这组报道?

  编辑部的目的非常明确,在《咸宁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出台之前,这组报道将有助于大家深化对停车收费的认识,进而寻找到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以最大限度避免停车收费不该发生的矛盾。

  这个目的达到了吗?应该说,基本达到。从方方面面的讨论来看,人们还是理解和支持停车收费的,并且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人、车、路的矛盾日益凸显,市民对城区行路难、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反映强烈。

  我市采取的停车收费方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区停车难题,但是,仍然无法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怎么办?

  政府要担当起公共服务职能。

  停车收费事关重大民生问题,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为民、便民、惠民。

  为民,就是从停车位建设到收费管理,要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为群众着想,替群众分忧,不仅要考虑有车族,还要兼顾其他群体;便民,就是要用科学的规划、合理的设置,为群众出行、停车提供便利;惠民,就是要将停车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断完善停车设施建设,让群众在停车收费管理中得到实惠。

  那么,应该怎样解决好停车收费问题呢?

  ——新建停车泊位。要科学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分清免费区域和收费区域;对旧有的不规范停车设施,要抓紧整改;对新建的商业楼和居民住宅,要科学规划,确保落实。同时,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出台优惠政策,抓紧扩建新的停车泊位。

  ——强化收费管理。在进行停车收费的同时,停车服务要跟上。要加强对收费人员的培训和监管,规范停车管理,增强服务意识,逐步获得市民的认同。停车收费的宗旨在于服务,而不能将之变为创收项目。

  ——提高市民素质。在加强执法的同时,也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市民文明行车、文明停车,共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咸宁城市形象。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

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