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0日 星期
新使命 新目标
—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决定》解读(上)
本报记者 邓昌炉

  《决定》摘要

  ●各级党员干部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勇于担当,激情竞拼,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2014年全市经济总量力争突破1000亿元;绿色GDP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5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新型城镇化率达到54%。

  一项重大的战略决定

  《决定》聚集了全市上下的集体智慧,凝聚了各级各地提质竞进的共识,汇聚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正能量。

  据市委办公室介绍,《决定》起草小组既对我市实情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也认真学习了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整个《决定》进行了4次大的修改和10多次补充调整。

  《决议》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是最为闪亮的关键词。“走在前列”是目标,就是要求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市州的前列;“干在实处”是途径,就是要求全市干群通过埋头实干,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走在前列”这个目标。

  为什么将“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作为核心主题?

  其一是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必将进一步释放改革开放的红利,咸宁要实现后发赶超,就必须积极呼应这种改革的大势,把各项改革创新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其二是当前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使活动出亮点、出经验、出示范,就必须把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切实改善民生、取信于民。

  其三是中央对湖北提出了“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新定位、新要求,咸宁有义务为“五个湖北”的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这就需要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市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其四是咸宁要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正视“发展不够”这个最大的实际,快马加鞭,把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因此,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是市委立足新起点、顺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定,寄托着省委、省政府对咸宁的殷切期望和全市干群的热切期盼。

  一部发展的行动纲领

  《决议》是指导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行动纲领。

  《决议》共有6大部分、21个要点,通篇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作为关键词,主要从创新驱动发展、“四化同步”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民生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谋篇布局,形成一个统一整体。     (下转第二版)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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