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发扬、通讯员叶长明、胡放明报道: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今日,全省闲置土地处置暨“三项改革”推进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路,土地承载力大幅提升。
为加快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我市坚持“小土地,大发展”理念,严控用地“增量”, 激活土地“存量”, 处置土地“闲量”,引导用地节约集约,缓解了用地瓶颈制约。
我市严控用地增量,合理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拓展产业集聚发展空间。秉承“好钢用在刀刃上”的思路,坚持把国家和省分配的用地指标都用于重点项目和主导产业项目;凡是新建工业项目一律进入产业集聚区,凡是不符合节约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预审,不予报批,以指标控制引导用地节约集约。
同时,依托破产企业处置,打造商业“聚集区”; 依托职业教育重组,打造职教“超市”; 依托微小企业转型,打造“工业小区”等方式,激活了大量土地存量。潜山商业圈、咸安文笔路商业圈、温泉步行街商业圈等,通过转变土地用途,由原来一个商业中心向多个商圈发展。
咸宁财税中专等12所中职学校通过兼并,组建华中职业教育学院,实现“数校共地、资源共享”,节地率达20%。同时,将原校区土地招拍挂,其中6所学校土地出让收入6.8亿元,容积率提高30%。市城区原有微小企业20余家,占地约800亩,土地闲置较严重,为发挥每一寸土地功效,市政府采取“腾笼换鸟”,在城郊重新规划200亩肖桥外迁工业集聚区,配套完善电力、通讯、水源、路网等基础设施,并按企业实际投资额度,确定用地规模,节地率达75%。
我市采用更为有效的手段,坚持把处置闲置土地作为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的重要抓手,建立闲置土地处置联席会制度、定期清理和查处制度,盘活了大量闲置土地。
对2007年以来全市已供土地进行集中清理,清理出闲置土地3830亩、低效用地1440亩,截止2013年10月底,通过收缴闲置费、限期开发、等价置换、协议收回等措施,处置闲置土地3157亩,处置低效用地1162亩。其中市本级处置1445亩,处置低效用地404亩。
截止目前,我市处置闲置低效用地完成省厅下达我市2013年处置任务的203%,有效缓解了用地瓶颈制约,成为全省学习借鉴的典范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