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5日 星期
灰色幸福观的悲剧
徐大发

读完这个新闻故事,心情特别沉重。故事的主人公汪慧芸让人可恨可叹又可悲。她的不幸本该让人同情,但某种程度上是作茧自缚,一步步把自己推向了罪恶的深渊,终成悲剧葬送了自己的人生。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关键是看你怎么走。汪慧芸本有自己的幸福家庭,但她缺少经营,加之经济上不独立,依赖丈夫的维系本就很脆弱,熬过相思之苦却收获丈夫的绝情抛弃。面对丈夫的远去本可快刀斩乱麻,坚强起来重新独自追求自己的幸福,但她追求幸福却失去了做人底线,扮演着不光彩的“小三”角色。

明知对方有家庭却义无反顾地往上贴,情夫想要男孩,明知自己不可生育却撒谎,明知没有未来却要继续谋划“幸福”,将罪恶之手伸向了他人孩子,去建造自己的“幸福”,也使自己的罪孽一步步加深。鲁迅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汪慧芸争了,却是以错误的方式,违法的方式,幸福也就注定是灰暗的,可悲的,沉重的。这,值得警惕!

女人啊,你的名字应是自尊、自强、自立。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才会有正确的幸福观,才会真正收获幸福,否则类似的悲剧还会重演。

2013年11月15日 星期

第05版:平安咸宁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