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5日 星期
保健品当药卖 工商依法查处

本报讯 记者刘漾、通讯员冯伟、梁全城报道:近日,咸安区工商局大幕工商所依法查处一起将保健产品当药品卖的违法案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近千元。

10月12日,该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一个流动摊点前人头攒动,执法人员上前查看,发现是一外地口音中年男子在推销巴马汤。向当事人告知身份后,执法人员对其产品及广告进行了检查,发现产品包装盒上标注的字号为“卫妆准字”,证明其是化妆品,但广告上却宣称“对治疗消渴症(糖尿病)、高血压、关节炎等疑难杂症具有很好的效果”,“在经过长期临床验证发现其对糖尿病、高血压、失眠多梦等具有突出的效果”等字样,使用了治疗性用语。其行为构成了化妆品使用医疗用语或与药品混淆用语。

经调查,当事人是河南宝丰人,提供的材料证明其是广东某化妆品公司的业务员,广告是自己为了促进销量打出来的。为了降低消费者损失,该所执法人员及时告知正在体验的居民,该产品并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让大家谨慎购买,一位正准备买回该产品治疗风湿病的老婆婆动情的说:"要不是工商及时提醒,我就要上当受骗了。"

该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没收其广告发布费用。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化妆品与药品有严格的区别,化妆品并非药品,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目前,市场上有些非药产品,为促销量,往往以药品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冒充药品,误导消费,请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广告,买药时,一定要认准"国药准字"标识,谨慎选择购买。

2013年11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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