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因打架被温州某中学开除的学生小刘,回母校看同学,路经保安室时看到他和另外两位退学学生的照片被贴在墙上,照片上有一张字条,手写四个字:“恐怖分子”。他将此事发在微博上,希望校方给个解释。
@李忠卿:据说校方不承认是官方所为,将责任全部推给了门卫保安。但保安是学校雇来的,自然得听从学校的安排。被退学的学生最多只是违反了校规,与恐怖分子根本就划不上等号,如此示众,堪称是对学生人格的侮辱,是对人权的侵犯!
@王学进:笔者一向不主张学校开除犯错误的学生,认为学校动辄开除学生,将他们推向社会,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我深信一点,当全社会不能正确看待被学校开除的学生,多数人抱着类似这位保安这样的偏见,将他们视为危害社会的“恐怖分子”,认为即便他们走上社会,也不可能接受良好的社会教育,结局一定不妙。
@小蒋:一些老师既没有“闲工夫”管,又没有真正的“素质教育”的能力,为了“方便管理”,也为了不给年级考分拉后腿,学校要么对“坏孩子”劝退,要么直接开除。说到底,对于问题青少年,教育界仍然缺少办法。将被开除的学生视为“恐怖分子”,不过是学校简单化回避问题的结果。就算处理了学校,也改变不了育人本身存在的“瓶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