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6日 星期
崇阳创建社会救助示范县

  本报讯 通讯员杨昀琰、特约记者功频、马丽娅报道: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2013年全省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市、区)创建方案》文件精神,崇阳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确保全县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制定方案,积极争取领导重视。该县民政局迅速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县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将创建工作内容列入了该县第13次县长办公会讨论并通过。

  建立机构,完善核对工作机制。该县在2005年成立崇阳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的基础上,于今年10月由县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了崇阳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该机构与县低保局合署办公。县政府办向全县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印发了《崇阳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和核对内容、核对流程、结果动用等事项,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开透明,实行动态管理。

  心系民生,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根据该县民政局《关于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的请示》,参照该县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年10月县政府办发文,将该县农村低保标准从1500元/年提高到180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每月300元不变;五保户供养标准从2100元/年提高到4000元/年,从2013年元月1日起执行。

  规范管理,推进法人登记工作。根据省编办和省民政厅《关于农村福利院法人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该局协调县编办,于今年10月为全县12个乡镇农村福利院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法人由乡镇民政干事兼任,编办已登记发证,理顺了农村福利院的管理体制,明确了责任主体,规范了管理。

2013年11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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