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 星期
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公布

  本报讯 记者柯常智、通讯员舒明报道:中晚稻丰收在即,为做好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201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确保收储政策落实到位。

  我市作为中晚稻主产区之一,根据9月26日召开的全省中晚稻收购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迅速启动了今年中晚稻收购工作,并明确我市最低收购价执行主体是中央储备粮咸宁直属库及其委托收储企业,全市中晚籼稻(国标三等标准品)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35元。

  (相关政策详见今日第四版)

2013年9月28日 星期

第01版:要 闻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