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52岁,党员,通城县沙堆镇农村福利院院长。她把院里的老人当作自己的亲人,把对老人的爱当成了自己生活的一部分,用自己十几年的实际行动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追求。2012年被咸宁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佳孝敬老人道德模范”。
2013年9月25日
星期三
| 编号2101 卢达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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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52岁,党员,通城县沙堆镇农村福利院院长。她把院里的老人当作自己的亲人,把对老人的爱当成了自己生活的一部分,用自己十几年的实际行动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追求。2012年被咸宁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佳孝敬老人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