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 星期
公判薄熙来案彰显法治进步
徐娟

  9月22日上午10时5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五法庭一审公开宣判薄熙来案件。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9月22日央视直播)

  应当说,公众非常关注薄熙来案件。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案件审判情况,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有助于反击道听途说和小道消息,把握正确导向。同时,在大众和媒体的关注监督下公开审判案件,提升了司法的公开透明,彰显了我国法治的进步。

  “依法能公开的一律公开”,不仅指案件审理公开,也要求案件宣判公开;不仅是司法机构的律条,也应视为对社会公众的郑重承诺。从薄熙来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宣判看,这些司法理念正在得到有效的贯彻。

  公开宣判薄熙来案件更是一次很好的全民普法教育。比如,通过公开宣判,公众就很清楚地知道,薄熙来触犯了刑法的哪些具体规定,哪些是“从重”、“从轻”处罚的情节,对“自首”、“立功”等法律术语有了直观的把握,等等。特别是可以通过公开宣判案件,让公众感受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司法正义和法律威慑。这样形式的普法教育显然更能入脑入心,起到潜移默化的效果。

  透明度决定公信度。期待通过薄熙来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宣判,能够形成广泛的司法效应,让司法公开透明常态化,不断推动我国法治的进步。

2013年9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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