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近年来,我市城市化进程加速,城镇发展成绩斐然,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城镇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正逐步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构建城镇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关系,对咸宁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居民幸福指数的提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小城镇建设规划要以集约为原则。实现城镇布局上的集约化最主要的是要把握好城镇的空间分布结构、资源及生态约束条件,做到城镇布局上的少而精、少而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城镇布局上的不合理所带来的资源浪费、效益损失和生态破坏。要以科学规划为龙头,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发展的长远需求,合理确定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既要坚持建设标准,又要防止贪大求洋和乱铺摊子。
小城镇持续发展要以产业为依托。产业选择和技术水平是城镇建设发展的动力源和催化剂。城镇的产业选择既要立足于地区的资源条件,又要注意对资源的保护和持续利用,既不能搞涸泽而渔的产业开发,也不能搞不计成本的粗放生产。要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在城镇化建设中的先导和推动作用,有选择、有重点的推动城镇化,不搞撒胡椒面式的模式化建设。
小城镇环境保护要以制度为保障。小城镇的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涉及经济、社会和环境诸多领域,需要完善的制度作保障。要健全资源有偿使用的经济机制。严格执行资源开采权有偿取得制度,构建合理的自然资源价格的差比价关系,将资源自身的价值、资源开采成本与使用资源造成的环境代价等均纳入资源价格体系。要树立城镇建设的环保理念。以产业生态学和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规划资源开发,建立城乡一体的发展城镇新格局,完善环境生态基础设施,夯实城镇发展的基础性工程。
(作者系通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