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尚利从检17年来,用忠诚和汗水谱写了一曲人民检察官的正义之歌,也赢得了一个个令人敬佩的荣誉。2008年以来,他带领干警共办理渎职侵权案件共50余件,没有1起案件撤案,没有1起案件被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因成绩突出,他先后被上级检察机关记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五次,两次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官”,“全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检察机关精品人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嘉奖”,201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
在咸宁渎侦系统,张尚利能办案、会办案是出了名的。2010年12月,他受领市人民防空办张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一案,在办理此案的几个月时间里,依法询问证人100多人,足迹遍布武汉、江西、湖南等地,在取得一定的外围证据后,他与犯罪嫌疑人展开心理博弈。在一份份证据面前,张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最终,人防系列案共立办案件4件4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79万元。
作为反腐第一线的反渎战士,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张尚利不仅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说情,还要面对犯罪嫌疑人的威胁、恐吓,但他毫不退缩,不为所动。2012年6月,群众举报咸安区公安局尹某渎职。办案中,犯罪嫌疑人的亲戚多次请他吃饭,他不去。到办公室找他说情,他坚决回复道:“不是我不给你面子,是不能违背检察官的原则和底线。”之后,一些部门领导又打电话来给予压力。他没有畏惧,从调查通话记录的证据做起,一举侦破尹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这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群众纷纷赞扬“检察官敢来真格的”。
2012年,在指挥查办多起林业、农业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中,他宁可自己受累,也不让群众受罪,带领办案人员深入农民家中调查取证,一举侦破给农民和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的涉农犯罪系列案。该局领导事后深有感触地说:“张检察官站位高、政治强、业务精,给惠民资金多加了一把‘安全锁’。”
他孜孜以求的敬业精神和忘我的工作热情激励着所带领的团队,三年来,该院反渎职侵权局依法立案查处各类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数逐年上升,人均立案率、大要案率、判决率连续三年稳居全市反渎职侵权系统前列。
(李继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