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1日 星期
为“司法解释”叫好

9日,最高法院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司法解释的出台,是中国互联网舆论迈向成熟道路不可缺少的一步。

中国互联网舆论的发展异常迅猛,使得不少普通人能够善用公共网络空间,参与公共事务。这对于舆论的活跃,社会丑恶现象的揭露,信息的流通和社会的进步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正由于互联网是一个新兴事物,其发展在凸显积极效应的同时,也暴露出负面效应。如网上水军横行,谣言四起。这样看来,脱离了任何法律和伦理的约束,网络环境似乎变成了原始丛林。这些行为应该受到必要的遏制。

对违法者的依法依规处理正是保护守法者的必要举措。没有这样的处理,社会的底线就无法建立,互联网就会成为藏污纳垢之地,最终损害的是所有人的利益。既要相关部门认真严格执法,也要网民自律。

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绝不意味着网络舆论的发展受到限制,相反,它是对于互联网舆论的进一步规范。让互联网的发展有其法律和伦理的基础,从而能够健康发展。这是中国互联网舆论走向“常态化”的重要一步,也为中国互联网繁荣和活跃奠定坚实的基础。

(转自咸宁新闻网)

2013年9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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