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向东宁、通讯员董慧艳报道:近日,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及所属6县市区检察院均榜上有名。
其中,赤壁市检察院连续三届被授予“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嘉鱼县检察院连续二届被授予“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崇阳县检察院在连续三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成功加入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先进行列。
近年来,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评选读书标兵、扶贫帮困模范、文明窗口、文明楼栋、五好家庭评选等活动,并加强检察机关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文明创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