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柱、通讯员华义、国文报道:5日,记者从崇阳县医保局获悉,今年7月,在县中医院住院治疗的某单位职工郑某,到县医保局报销医药费用13785元。但经工作人员审核,发现郑某住院24天,医师却开了13支药剂。由此,该局认定为过度用药,拒付8支药剂金额9592元。这是该县查处违规行为的一个镜头。
近年来,该县医保参保人员已发展至10.2万人。面对医保管理人员少、医保就医人数多、医疗机构单位多、医保基金支出多的状况,该局重点把好审核关,加强“两定”机构,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
县医保局局长张大委介绍,“两定”机构是医保基金支付的载体,医生和患者容易串通一气“骗保”。如管床医生与患者是亲戚或熟人关系,患者便为亲属开药计入自己帐户报销,钻医保政策的空子,造成医保基金的流失。
因此,该局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查房,做到“四查四对”,主要检查发生费用与疾病、住院人和证件是否相符;是否有挂名和冒名住院及做假病历等违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确保参保人员的每一分“救命钱”都用在“刀刃上”。
该局还严格执行“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并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力争做到熟练运用。
截至8月底,该局已稽查参保住院人员5100人次,查处违规行为108人次,拒付医保基金15.2万元,取消6家医保定点药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