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育才二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5~8套校服;孝感市大悟一中组织学生周末补课收费1780680元;安陆市棠棣镇中心小学额外征订多种教材、免费课本强行收费……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媒体问政曝光的教育乱象,56人被问责,其中4名分管领导被诫勉谈话,两名小学校长被免职。(8月29日《长江商报》)
教育领域的乱收费现象,已是一个十分复杂而严重的问题,可以说,几乎所有的教育环节都未能“幸免于难”。省纪委及监察部门查处并曝光教育收费方面的问题,并要求继续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监督教育领域的问题,这个“紧箍咒”戴得很及时,也很有必要。
客观地说,经过近几年的大力整治,像过去那样明目张胆另立标准、搭车收费的行为,已随着制度的完善和监督力度的加强而渐趋减少。但是,新的乱收费形式也随之出现;在现行的“一费制”以外,打“擦边球”现象比较突出,如在“自愿”和“非自愿”之间的模糊地带做文章的乱收费现象比较严重。同时,一些中小学校通过自编教辅资料、收班费、补课费等方式“化整为零”乱收费的现象也较为普遍。
诚然,教育乱收费问题有政府教育投入不足的根本性因素,但一些学校领导和教师受利益驱动,已把教育视为牟利的对象,只要一差钱就想到学生,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笔者认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必须“重典治乱”。各级教育、纠风、物价等职能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各学校要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