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6日 星期
水泵漏电致人亡 工商消保来解忧

本报讯通讯员杨明、张琦报道:8月1日,通山县工商局消保分局接到大路乡村民徐某投诉:其父于7月31日在县城一五金商店购买一台潜水电泵,第二天中午抽水时不慎触电身亡,死者家属怀疑是电泵漏电所致。

了解相关情况后,分局分为两小队,一小队的执法人员调取事故中的潜水电泵,以及肇事电泵在事故现场的照片、使用情况和现场笔录;二小队负责排查销售肇事电泵的责任五金店。由于徐某未找到购物凭证,执法人员只能根据电泵外包装、品牌、型号等信息在县城大范围排查,最终确定责任店铺。在对该五金店内尚未销售的同品牌潜水电泵依法封存后,对店铺老板金某进行了询问调查。

8月3日,消保分局组织受害人家属、五金店店主金某召开调解会议。协调会上,双方请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发现该电泵确实存在漏电现象,双方对检测结果均表示认可。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商家一次性赔偿20万元人民币给死者家属,并前往死者家中吊唁,以示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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