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足良、周巨 特约记者陶然报道:日前,记者从崇阳县地税局了解到,该局积极推行“先税后证、先税后批、先税后审、先税后付”的征管新模式,实现了“税款同步、以票控款、以款控税”。截止目前,已引导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开具发票6.2亿元,缴纳税款3955万元。
“先税后证”。县房管局、国土局在办理房产、土地权属证明时,纳税人必须凭地税机关开具的房产、土地交易完税凭证办理相关手续。
“先税后批”。县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水利局、城投公司等部门在项目工程建设时,必须查验缴税记录,以足额缴纳地方税费,作为后续项目资金审批的重要前提。
“先税后审”。加强与工商部门协作,建立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联合控管机制,工商部门凭地税部门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完税凭证才能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先税后付”。规定全县各单位在支付房地产交易、客货运输、房屋出租、装修、建安工程及其他工程款时,必须索取地税部门开具的发票,不得用白条做账,否则付款单位拒绝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