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6日 星期
涉黑团伙开赌场
11名成员非法敛财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张敏、通讯员董慧艳报道:近日,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等1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10被告人,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8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08年至2011年2月,孙某先后纠集郭某等10人,在双溪镇几个村开设赌场,为垄断经营,孙某安排成员对其他赌场进行冲击、打砸,扬言只能到孙某开设的赌场参赌。为确立和扩大地位,孙某还纵容其成员收取外地到双溪收割稻谷人员的保护费,逐渐形成了以孙某为组织领导者,郭某、孙某为骨干成员,李某等8人为固定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团伙通过收“打缸子钱”、“桌子钱”、放高利贷、保护费等方式非法敛财。在孙某的组织、领导下,郭某等人在咸宁城区和双溪桥镇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

2013年8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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