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哲、通讯员徐亮报道:昨日,记者从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获悉,我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了85%。
据了解,我市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与实际相结合,先后出台了《咸宁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咸宁市行政审批全程办事代理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通过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了审批事项,压缩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能;推行了标准化服务,规范窗口工作;构建了联合审批平台,服务建设项目;创新了审批技术手段,提高联审水平。过去办理建设项目审批的承诺时限累积达234个工作日,现在从项目选址到竣工验收的总承诺时限为35个工作日,比以前压缩了85%。
市领导王济民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