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的汤先生开了一家公司,生产公交车配件,日前收到一笔40万元的货款,都是公交售票的钱,全是1元纸币。正是这笔钱难住了汤先生,他和两个姐姐从早上开始跑各家银行,有的银行不收,有的银行勉强收一点,一天下来,仅存入两万多元。汤先生没想到有钱还会找不到地方存。(7月31日《武汉晚报》)
对于大笔的零钱存款,由于费时费力,银行一直不太“感冒”。曾经也有银行以设立“点钞费”等方式提高门槛,额处收费,因不符合规定被叫停,之后兑换零钱,特别是零钱存入,时常被以人手不够等理由推诿。
银行只是由于嫌点钞麻烦就拒绝客户存款,这显然于情于法都是说不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1元纸币是国家的法定货币,银行拒收属违法行为。同时,《商业银行法》赋予了储户“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权利,作为金融机构,银行有义务为公民办理存取款业务。无论零钱存款,还是兑换零钱,都是客户的权利,银行没有理由拒绝。
近年来,银行拒收零钱之所以屡屡出现,关键在于风险小、成本低。收零钱是给自己找麻烦,不收的话除了听几句客户的抱怨和舆论的牢骚外,又不用承担其他后果。要想遏制这种现象,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重视,加大监管力度,对拒收零钱的机构以违法论处,追究责任。银行也应深刻反思,积极开设零钱窗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规定零钱存取是员工职责,不得推诿和拒绝,以尊重和善待每一位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