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27日从十堰市林业局获悉,即日起该市在城区张湾、茅箭和十堰经济开发区集中展开行动,专项整治毁林开荒种地。
城区毁林开荒种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虽经多次整治但仍时有发生。
为落实十堰市委、市政府“外修生态、内修人文”的发展理念,切实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此次十堰林业部门专项行动规定: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占用林地;严禁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方式在林地内毁林开垦、开荒种菜、种粮及其他农作物;严禁乱砍滥伐或采用环剥树皮、掘断树根及过度修枝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坏林业服务标志。违反这些规定,有关部门有权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对擅自开垦林地的责任人,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对毁坏林木的责任人,责令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并可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