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饶红斌、通讯员徐旺报道:25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斌来我市调研,并听取《湖北省旅游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陪同调研,市领导胡毓军、程学娟、镇方松等参加调研。
现有《湖北省旅游条例》于2005年5月1起施行,至今已有8年。为进一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持续协调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近期对省旅游条例进行修改。
赵斌一行深入通山县考察乡村特色旅游发展情况,参观市规划馆和博物馆,并分别在通山和市区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市县人大代表、县市区旅游局长、旅游开发商和从业人员对条例的修改意见。
与会人员认为,咸宁旅游与全省旅游一样,正在跨越发展。品牌打造、形象共推不够,旅游区域合作不够、精品线路打造不够,旅游管理职能强化不够等,是制约旅游发展的突出问题,建议在《条例》修改中强化旅游综合管理职能,推动形成包装“灵秀湖北”旅游品牌合力,加快全省旅游区域开放合作;建议对《条例》的一些条文进一步细化,充分考虑其可操作性。
赵斌说,咸宁发展变化日新月异,每一次来咸宁都有全新感受。“万国咸宁、香城泉都”名不虚传,旅游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创造了许多新经验。二个座谈会开得很好,征求到了不少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吸纳咸宁的意见和建议,对《湖北省旅游条例》进一步进行修改,使其更具科学性,更符合湖北省实际,进一步推动全省旅游跨越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