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3日 星期
赠品当做正品卖退还货款还领罚

  本报讯 通讯员罗小民、江莲元、吴慧、魏斌报道:9日,家住赤壁蒲纺工业园的消费者雷先生,高兴地从陆水湖工商所工作人员领过55元的退款。

  前不久,雷先生在陆水湖荆泉某超市以11元/包的价格购得大米5包,共55元。在食用过程中,发现该米已变黑发霉,要求超市老板退款,因退款金额不能达成一致双方起争议。

  陆水湖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的东北坊酒赠品大米的包装上没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超市老板交待该大米是他从赤壁城区一经销商处购进再作出售的。

  经过调查情况属实后,工商执法人员对该超市处以4000元的罚款,并要求其对消费者的购货款全额退还。

2013年7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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