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0日 星期
政协咸宁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朱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3年7月9日市四届政协第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政协咸宁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朱敏同志任政协咸宁市第四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免去蓝琼同志政协咸宁市第四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2013年7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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