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亚平、通讯员冯伟报道:使用咸宁某品牌地板,多次出现质量问题,工商介入后,消费纠纷很快得到解决,并拿到了购物款和赔偿金。4日,四川内江市民温女士致信咸安工商,对迅速办结工作效率表示了感谢。
2010年10月,家住四川内江汉安大道的温女士为装修新家,购买了我市出产的某品牌木地板,2个月过后,出现了大面积的掉漆,脱层。温女士气愤之余,找到该品牌木地板在四川内江的经销商理论,经销商很快给予答复并重新更换了一批木地板。2012年8月,新安装的木地板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两个月后再次出现大面积掉漆,脱层。生气的温女士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厂家坚持说没质量问题,而实际使用中,却出现了问题。”温女士气恼不已。
今年6月底,温女士带着试试看的态度拨通了咸宁市12315消费投诉电话。随后,温女士接到了具体办理此案的咸安工商宝塔工商所副所长郭永仁的电话。了解具体情况后,郭永仁来到该品牌木地板生产厂家,调查、讲法、谈心、协商良久,该木地板公司的总经理答应解决,并迅速与四川内江的经销商打了电话。
6月4日下午,温女士见到了乘飞机赶到四川的相关负责人,拿到了14468元购物款和4000元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