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5日 星期
女方因病不能结婚
司法调解男方要回彩礼

本报讯通讯员李英报道:女方因病不能结婚,男方要求归还彩礼钱,女方不愿意,引发纠纷。近日,经崇阳县沙坪司法所调解,最后以女方归还彩礼钱调和。

现年24岁的邹某是崇阳县沙坪镇村民,2012年与邻村的刘某认识,2012年9月,双方家长为两人定婚,当时男方下聘礼5万元,三金首饰2万元,其他喝茶等礼钱约6000元。今年3月份两人准备办结婚证时,婚检发现女方患有疾病,属法定的不允结婚的疾病。邹家提出解除婚约并返还聘礼,遭到刘某家人的拒绝。经多方调解无效,男方要求司法所介入。

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女方及家长耐心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应予支持”,女方应返还男方所下的彩礼。

最后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刘某无条件返还邹某所下的彩礼款5万元和三金首饰2万元。

2013年7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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