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5日 星期
存孝于心胜于表现于行
张敏

  “常回家看看”入法了,有人叫好,有人质疑。

  在我看来,不管“常回家看看”入法与否,家,就在那里,我们都应当常回家看看。用法律来约束,虽然少了人情味,多了强制性,却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老年人对子女“回家”的渴望。

  对于“常回家看看”,有不少网友吐槽,精神养老的现实困难重重叠叠,有时空的阻隔,有带薪休假制度保障的缺失,有养家糊口生存压力的山大。

  据统计,今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2亿大关,空巢老年人也将超过1亿。来势汹汹的老龄化社会,遭遇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老年人精神孤独已不容忽视。

  俗话说:凡事不是不能,是不为。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才后悔莫及。努力争取一下,尽量克服困难,宁愿自己奔波一点,“爱”总是有办法表达的。

  存孝于心胜于表现于行,入法更要入心,如果每个人都因为法律的约束而回家看看,走过场,那就太悲哀了。只有真正将尊老敬老、孝顺父母放在心上,才能真正给予老人精神慰藉。

  能回家看看,则别找理由推脱;可以争取回家看看,一定要尽力争取;实在不能回家,电话问候、短信关怀,对老人的爱、对家的祝福一定要送到。如果说物理上的空巢是不可避免的,心理上的空巢则是可以用努力减轻的。

  孝顺父母,除了物质的保障,还要有精神的慰藉。以法为契机,从今天起,存孝于心,常回家看看。

2013年7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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