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子女不“常回家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属违法,老人可以诉诸法律。消息一出,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不少市民纷纷叫好,也有人心存质疑。
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正方:以法推孝有助和谐,增强孝顺意识
李庆林:“看出国家对我们老人的重视。”
李庆林老人83岁了,现在住在崇阳县天城镇幸福村。儿女都在温泉,他住惯了带小院子的房子,就和老伴儿住在老家。“我们有退休工资,不需要儿女补贴,但内心还是很希望他们能抽空常回来看看,他们工作都很忙,很多时候连电话都会比较少。”
“‘常回家看看’最开始是一首歌,现在纳入法律,可以看出国家对我们老人的重视。”老人表示,儿女们工作忙,他们能理解,不会因为儿女没有回家看看而起诉他们。
陈海文:“可以增强子女们孝顺父母的意识。”
家住赤壁市官塘镇老虎崖村的老人陈海文,今年72岁,他有三个子女。大儿子常年在湖南做水果批发生意,两个女儿远嫁外地。他说,儿女虽然很孝顺,在物质上从不亏待他们,但因为工作太忙,回来一次成本太高,只有过年能回来几天。
谈到“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范畴”,老人觉得很高兴。“儿子跟女儿相继打来电话。他们感到歉A疚,表示以后会常回家看看。”老人说,这条法律至少可以增强子女们孝顺父母的意识,很有社会积极意义。
曹琳:“让老人的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今年30岁的曹琳在上海上班,她统计了一个数字:“我在外地上班,每年只有春节能回家一次。妈妈今年55岁了,如果她能活到85岁,我在她身边的时间不超过600小时,也就是25天,还不到一个月,这个结果真是太残酷了。”
在她看来,“常回家看看”入法,有助于形成“以孝为先、以孝为荣”的社会价值观。“‘常回家看看’入法只是抛砖引玉。这是老人保护的进一步加强,可能随后还有更多照顾老人的法律,让老人的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反方:以法治孝太冰冷,常回家看看“执行难”
闻贞惠:“原本让人觉得温暖的家,突然变成了一件冰冷的物事。”
25岁温泉女孩闻贞惠刚刚毕业两年,在珠海的一家车行里工作。“当我一听到‘常回家看看入法时’,第一反应是震惊。”闻贞惠说,本该是道德上的要求,竟然被写进了法律,原本让人觉得温暖的家,突然变成了一件冰冷的物事。
“跟妈妈通电话的时候,她说如果我以后只是因为这条法律回家看望她,就不要回来了。”妈妈的话闻贞惠很赞同,作子女的应当从心底里关心、孝顺自己的父母,而不是屈于法律的“威严”。
袁丹:“温馨的亲情要以冰冷的法律来约束,感觉冰冷又悲哀。”
市民袁丹认为,孝顺父母,本来是约定俗成的传统美德,但写入法律,以法治孝,总觉得不是那么个味儿。“温馨的亲情要以冰冷的法律来约束,感觉冰冷又悲哀。”
“如果因为法律的制约才回家看老人,子女与父母的鸿沟可能越来越大。” 袁丹说,希望做父母的能尽量的体谅,有时间的话,她会尽量抽时间回家去看看父母的。
周焕:“不是不愿意常回家看看,而是不能常回家看看。”
周焕是北漂一族。他认为,子女不是不愿意常回家看看,而是不能常回家看看。“随着城市化的迅猛推进,父母在老家,子女游荡在城市之中成了常态。”
他身边有很多和他一样的同龄人,大家不是不想常回家看看,而是无法常回家看看,一是路途迢迢,二是假期稀少。“当被加班、被全勤成为常事,休年假成了奢侈愿望时,我们怎么才能常回家看看?” 周焕感慨,法律应该先强制公司执行带薪休假制,让常回家看看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部门解读:积极应对老龄化
咸安区老龄委主任陈峰介绍,从根本上来说,这项法律是从道德上鞭促子女孝顺父母。首先,常回家看看虽然被写入法律,但其实还是属于道德范畴。
其次,这项法律律法的背景是社会的快速老龄化。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独居老人们往往精神上很空虚,子女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经常回家看望他们,精神上得不到抚慰。“常回家看看”从精神慰藉的角度来督促子女履行这项义务。
最后,这项法律从孝顺的手段层面给出了软性的规定。如果子女实在抽不出时间看望父母,一个电话一个问候的“回家”方式也是符合这项法律规定的。
“其实,新法更多的是传达了积极应对老龄化的理念。”
陈锋认为,老人要有健康的身心,要积极应对衰老,比如坚持锻炼身体,年轻人要尽孝,将尊老、敬老变成习惯,政府要积极制定细节政策。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基础上,发扬养老尊老、爱老、助老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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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国家都很重视老人的“精神赡养”。为了让子女“常回家看看”,作出了许多很有借鉴意义的规定。
新加坡:与父母同住可获津贴
法国:要随时向父母报告行踪
美国:赡养老人者少缴税
韩国:政府鼓励三代同堂
日本:热捧“一碗汤距离”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