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今年1至5月份,全市共发生工伤事故521起,工伤事故频发,向人们敲响安全警钟。6月26日,记者从2013年咸宁市工伤保险政策及预防知识培训班上获悉,市人社部门将加大工伤事故预防工作力度。(见7月2日的《香城都市报》)
工伤事故,521起,这惊人数字背后,不知有多少职工和单位在痛。对此,任何解释都是苍白无力的,只有痛定思痛,采取跟进对策,把《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才能防患于未然。
工伤事故频发,给我们带来了警钟长鸣的教训和启示。
一方面安全生产没有终点,只有起点。各级各部门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执法监管到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特别是监管部门要对各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敦促其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大于天,安全管理无论怎么加强都不为过。尽管有关部门监管不可缺少,但最终还得靠单位特别是企业来落实。不仅需要职工树立正确的职业观,爱岗敬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还需要各单位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认真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生产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涉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人人都有预灾减灾的权利与义务。预防工伤事故频发,归结到一点,就是把安全生产抓落实。不仅要领导重视抓落实,突出重点抓落实,强化监督抓落实,注重实效抓落实,齐抓共管抓落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的弦;而且要加强责任追究,克服侥幸心理、马虎心理,真正对安全生产形成“高压”之势,以如履薄冰的心态抓安全监管。
工伤事故频发,铭记教训,警钟长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