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及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比例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特困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
1、缓缴对象:
(1)市政府确认的特困企业;(2)连续三个月未发工资的单位;(3)停产半年以上的企业;
2、需办理缓缴的单位,首先由法人代表提出书面意见,交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职代会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职工意见做出是否缓缴的决议,如职代会认为应继续缴存的,单位法人代表不得拒缴。
3、职代会通过后填写《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附单位财务报表、市政府确认特困企业证明文件、单位停产及停发工资情况资料,加盖职代会印章,报主管局审查。
4、中心根据上述资料及主管局审批意见下达缓缴批复。
5、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定为一年,如到期仍无力缴存的,应提前一个月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缓缴手续。
6、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要补缴各期缓缴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