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发〔2000〕18号文件规定,现将拟提拔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共2人)。
黄大明,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湖北咸安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12月任副县职级。曾任咸宁市(县级)团委副书记,市委政研室副主任,龙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古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咸安区担山乡党委书记,横沟桥镇党委书记,咸安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咸安区委常委、副区长。现任咸安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胡贵华,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湖北鄂州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0年2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12月任副县职级。曾任咸宁地区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监察科科长、行政文教事业财务科科长,市财政局党组成员、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现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公示时间:2013年6月21日至2013年6月27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网上举报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715-12380、0715-8126110;公示信箱设在市委组织部门口;来信请寄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政编码:437100;举报网站:http://www.xnzg.gov.cn。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201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