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7日 星期
新闻宣传的“蝴蝶效应”
□王铄晖

  作为一名年轻的公务员,我与新闻结下了不解之缘。由基层通讯员到报社特约记者,由乡镇宣传干事到宣传委员,再到新闻科长的工作实践,我领悟到了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

  记得三年前写的第一篇新闻稿,就尝到了新闻宣传“蝴蝶效应”的甜头。当时我在马港镇任宣传干事,乡镇企业因劳酬关系经常引发劳资冲突。为了化解这个矛盾,镇政府尝试着通过规范合同关系后解决这个矛盾。于是,在镇政府协调和见证下,镇里两家较大规模的企业,率先就薪酬、工作时间等方面与员工协商,并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我和来采访的报社记者将这个事情写了一篇报道——《平等协商报酬方案 阳光签订工资合同》,第二天稿件在咸宁日报综合版头条刊发。

  稿件见报后,县城及其他乡镇的许多企业不断打电话镇里询问工资协商的相关情况与具体作法,不少企业纷纷效仿这种形式,也与员工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后来,县工会还制定了专门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样本,逐步在全县推广,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这篇新闻稿也获评湖北省好新闻三等奖。这篇新闻稿所产生的社会正面效应,也极大地激发了我新闻写作的热情。

  三年的工作中,由“新闻”的社会效应进而带来的民众实惠不胜枚举:滞销的农产品通过新闻找销路,减少了农户损失;地方旅游资源经过媒体推介,引来游人观光和项目投资;“关爱留守儿童”“资本下乡”“破解城乡二元解构”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我们在新闻媒体报道后,引得各地仿效,解决了不少社会难题……

  今年5月10日,通城县公安缉毒警察在广东办案,押解嫌疑人回鄂途中遭遇车祸。我和省市媒体记者赶赴广东探望伤者,实地采访,及时写稿。第二天,《楚天都市报》、《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南方日报》等多家省内外媒体进行报道,并进行后续追踪;人民网、新华网、荆楚网等门户网站也纷纷进行转载,引起了较强的社会反响。不少群众来到医院探民警伤情或来电慰问受伤民警,社会对造成惨剧的毒品更加深恶痛绝,同时通城全县掀起了向英雄警察学习的热潮。媒体第一时间发送信息,传递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价值理念,既让人们对缉毒警察这一群体有了更多的认识,也通过这个事件让群众的情感得以升华,产生的社会效应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想,以“建设者”——不是旁观者——更不是“讽喻者”的心态,投入社会,聚焦热点,关注民生,服务大局,那么,我们的新闻工作者必将在化解社会矛盾,凝聚民智人心,推动发展改革,激发更大的社会正能量。

  (作者单位:通城县委宣传部)

2013年6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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