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 星期
咸安区水利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全区水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区水利局将以“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民生”为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行风标准,弘扬“献身、求实、负责”的行业精神,促进全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作出如下郑重承诺,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一、认真履职为民。围绕科学发展、人水和谐,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整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淦河中下游整治、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向阳泵站更新改造、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水利工程建设,通过以上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我区防洪抗灾能力和兴水利民效益。

  二、推行政务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收费和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事项、公开审批依据、公开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公开办结时间、公开收费标准,增加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提高服务质量。对来人办事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分管领导接待负责制,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的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完毕,不属于水利部门管理范围的,做到细心解释,并尽可能告知办理途径。对群众的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水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水利局执法人员在执法公务活动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工作身份,提供执法依据,送审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

  五、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区委、区政府优化发展环境有关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为民、廉政干事。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不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不搭车和乱收费,杜绝“吃、拿、卡、要”。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提升水利队伍形象。

  六、严格监管追责。加大水利资金的监管力度,落实好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建管机制,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对在职责范围内,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职责的,办事推诿、刁难服务对象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切实改进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和区委“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良好队伍形象。

  以上承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行评监督电话:0715-8322121

  行评举报邮箱:8332460@163.com

2013年6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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