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通山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领导下,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争上游、求发展、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实现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先后获得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档案目标管理省特级、咸宁市先进检察院、通山县“红旗单位”等一系列殊荣。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该院党组一班人在党组书记、检察长汪隽的带领下,大力倡导带头勤奋学习、带头爱岗敬业、带头公正执法,带头转变作风、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六个带头”作用,班子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形成了有梯次、有活力、有凝聚力的坚强战斗集体,院党组被咸宁市委授予学习型党组织。
该院坚持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六项工程”建设,认真扎实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两转两抓”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将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纳入目标考核,干警理论水平、法律素养、工作本领都得到了明显提高,有8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以来,共有46个部门、131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连续5年保持零违纪。
“千斤重任大家扛、人人肩上有担子。”该院坚持将查办职务犯罪与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打击刑事犯罪与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相结合,加强诉讼监督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抓业务与抓队伍相结合,形成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几年来,共批准或决定逮捕760件1188人,不捕76件95人;起诉821件1270人,不诉32件47人,批捕、起诉准确率达到100%,确保了一方平安。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1件72人,移送起诉59件70人,全部作有罪判决,不诉2件2人。
与此同时,在全市率先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营造了反腐倡廉的氛围。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诉讼监督效能不断增强,共监督立案21件31人,追捕32人,追诉17人;共立案调查民行案件41件,建议提请抗诉16件,提请抗诉3件。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力度,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涉法涉诉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被省院授予“文明受理接待中心”称号。
通山县检察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对维护公平正义目标的追求,不甘落后,锐意进取,走出了一条省级贫困县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新路子。
(许先才 吴一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