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市人民:
林业既是十分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肩负着改善生态和发展经济的双重使命。林业部门承担着宣传贯彻林业政策法规、加快国土绿化、发展林业产业、管好森林资源等职责。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兴林富民、克难奋进”的咸宁林业精神和理念,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强化林业服务功能,实施“山上再造”和“生态持续”战略,发挥特色优势,发展绿色产业,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森林面积发展到665.6万亩、活立木蓄积1376.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4.2%,林业建设跨入了“生态明显改善、产业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咸宁市被国家和湖北省分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湖北省森林城市”荣誉称号,市林业局被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分别授予“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林业局被确定为2013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单位之一,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林业工作的重视。当前,全市林业系统正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确保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富有成效地开展,我们衷心希望继续得到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监督,真诚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维护生态安全、发展民生林业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更是我们的神圣职责。我们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始终坚持为人民办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准,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克难奋进,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咸宁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3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