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车祸 肇事逃逸
4月5日晚,清明节后沉闷的天气迎来了一场大雨。 雨夜的马路上,橘黄暗淡的路灯衬托下,路上的车辆行人越来越少…… 晚22时45分许,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电话骤然响起,值班人员接到群众报警——在咸宁宝塔大道湖发小区门前,一辆小车将一骑自行车的男子撞飞后,仓惶逃离了现场。
案情就是命令。接到警情后,交警一大队迅速启动查缉预案,大队长郑进阳、教导员洪声权及全体大队干部和值班民警火速赶到事故现场。
现场惨不忍睹,受害者横卧在路中,头部位置有大滩血迹,已当场死亡,在离死者十多米的路边,有一辆已撞成麻花状的自行车,周围散落着一些肇事车辆留下的保险杠、玻璃及车身油漆碎片。
案情复杂 迷雾重重
事故现场,有目击者反映:一辆白色微型面包车从107国道过来,将人和自行车撞飞后,没有停留,直接往南驶向城区。由于车速飞快,看不清车辆具体特征和车牌号码。
民警根据现场遗留下的银灰色保险杠碎片和白色油漆片,结合目击者提供的信息,连夜展开调查。通过详细比对,确定了肇事车辆是一辆白色车身、银灰色保险杠的长安之星63系列微型面包车。
但就在民警调取道路监控卡口资料时发现,因近期全市道路监控卡口设备大范围更换、维修,无法读取有效数据,案件侦破工作失去了捷径,只能回到最原始的侦查方法上来。然而长安之星63系列微型面包车是多年来深受消费者青睐的热销车型,民警们明白,接下来的追踪工作犹如大海捞针,排查走访难度巨大,案情扑朔迷离。
抽丝剥茧 惊现转机
“必须破案,必须还死者及其家属一个公道!”大队长郑进阳向专案组下达了“两个必须”的死命令。
经查询,咸宁市辖区共有在籍白色长安之星63系列微型面包车795台。根据案发时间和地域分析,专班民警将排查方向缩小到咸安、赤壁、嘉鱼三地,并将咸安本地的188台车辆作为重点,在副大队长洪回德的带领下,由8名精干民警组成的专班分成4个小组迅速开展摸排走访工作。
一辆辆警车,穿行在城区大街小巷和乡村泥泞道路上,在每一个汽修厂和汽配门市部布控,本着“见车见人”的原则,逐台车辆进行甑别,白天见不到,就在夜晚联系,电话打不通,就登门去核查,日以继夜,风雨无阻……
时间在一分一秒流逝,不错过破案的黄金时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每一个民警心中都紧绷着弦。整整过去了10天,专班民警加班加点排查,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功夫不负有心人。随着嫌疑车辆的一台台排除,一台台减少,侦查工作终于出现了转机:4月16日,中队长饶华所带领的小组在对该组仅剩下的最后一辆长安之星进行排查时,发现车主汪某一直关机,饶华带领民警连夜赶到汪某家中,汪某的父亲和妻子对汪某现在的去向闪烁其词,外围走访中也有群众反映:汪某前阵子天天在家,但近期一直没有看到人和车子的踪影。据此,专班民警分析,汪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顺藤摸瓜 擒获真凶
针对汪某亲属的刻意隐瞒,专班民警没有气馁,一方面积极在外围开展工作,收集证据;另一方面主动上门,苦口婆心地向汪某的父亲和妻子宣讲政策。
4月18日,专案组传来了二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在案发路段的一个监控探头,通过数据恢复,还原了一辆快速行驶的白色长安之星将路中自行车撞飞的录像视频;同时通过向社会有奖征集破案线索,有知情群众举报了汪某事发后已潜逃到温州某地。
4月19日,专案组对汪某涉嫌交通肇事予以正式立案,实施网上抓捕。
当中队长饶华带领民警第七次到汪某家中,汪某父亲和妻子得知公安机关已掌握汪某行踪并上网追逃时,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尚怀一丝侥幸的心里防线顿时崩溃,一改之前拒不配合的态度,汪某妻子嚎啕大哭,其父亲也连连表态跟汪某联系,主动劝汪某回来投案自首。
4月27日,汪某从浙江返回咸宁投案自首,其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经过22天艰苦的侦查后,终于成功宣布告破。
老天有眼 作茧自缚
据汪某交待,事发时正值清明期间,车辆出租生意很好,当天他载客到嘉鱼后又挣了一笔,晚上返回咸宁时,打电话约了两个朋友一起去餐馆庆祝一下。当开车经过宝塔大道湖发小区时,由于车速很快,天黑下雨,视线模糊,在路中将对向骑自行车的唐某连人带车撞飞。汪某驾车逃离现场一、二公里后才停车,乘坐出租车返回现场察看动静,看到死者横躺在路中,旁边警灯闪烁,警察正忙着勘查现场……汪某大脑一片空白,连忙返回停车处,驾车仓惶驶离城区,向横沟、长岭、陈祠方向逃窜,在藏匿起肇事车辆后,第二天就乘坐到浙江的长途汽车踏上了潜逃之路。
潜逃20多天来,汪某心理压力极大,惶惶不可终日,不停辗转在乐清、福鼎、义乌等地,白天寻找打工机会,夜晚在亲戚朋友处落脚,看见警车、听见警笛声就心惊肉跳,几乎天天晚上被噩梦惊醒,梦到事故现场血淋淋的惨景,梦到自己被警察追赶……在看守所里,汪某虽然面容憔悴,但神情轻松。他说,这一路的逃亡经历太折磨人,“现在终于不用过担惊受怕的日子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已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将依法追究汪某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