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罗小民、程远清报道:4月26日,赤壁市赵李桥法庭成功审结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被告一次性赔付原告36.5万元。
去年2月,原告圣帝罗兰沙发厂向人保财险公司赤壁营销部购买了一份财产综合保险。同年5月26日,原告的厂房、仓库全部被大火烧毁。在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却只同意赔偿部分损失,与原告遭受的实际损失相差甚远。于是,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全部失火损失。
审理中,办案法官考虑到原告因为失火而停产,须组织生产自救,拖久了势必影响生产经营。于是,启用简易程序开庭,经反复与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沟通协商,达成了由被告一次性向原告赔付36.5万元的调解协议。
编辑点评:人性执法,不仅可以化干戈为玉帛,而且还能创造社会效益,促进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