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日 星期
“带病电梯”何时休
记者 朱亚平 通讯员 陈伟

  电梯出现“夹人”、“溜梯”等安全故障,吓得市民宁愿爬楼梯也不敢乘坐电梯。电梯怎么了?我市的公用电梯运转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

  现状:公用电梯“超期服役”

  “又坏了,怎么回事啊?”“电梯三天两头坏,什么时候才是个头。”4月15日中午,家住温泉城区某小区的市民黄先生一边赶着回家做饭,一边却遭遇电梯维修,他抱怨道,幸好住的是5楼,住在十楼以上的业主可又有得受了。

  记者走访了城区几个小区发现,一些正在使用的电梯并没有贴检测合格标志,而有些电梯的质监合格证早已过期。

  据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目前共有2150台公用电梯,每年城区公用电梯以20%的速度递增,在高速递增的同时,一些小区、旧办公楼内使用年限较久的电梯日趋“老龄化”,经常发生停运、夹人等事故。目前,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原因:物业、维保衔接成问题

  事故电梯为何没人管理,仍在使用?

  一位电梯维保人员告诉记者,电梯维保大多都“流于形式”,“出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到有问题不去修,都是潜规则。很多事故发生在维保环节,也就是后续的检修保养不到位。”

  他说,物业公司跟维保公司签协议,有很多公司为降低成本,将本该用于电梯维护的资金用于他处,或减少电梯维保专项资金,导致了电梯质量维护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电梯使用期间,存在明显责任归管不清状况。在小区或办公楼建成时,采购用什么档次的电梯,由开发商说了算;物业负责日常管理,将电梯管理全部包干给维保公司。一旦电梯出现故障,便出现问题电梯成“皮球”的状况,陷入“业主认为电梯质量不佳;物管认为维保工作没到位;维保认为业主资金没交够”的怪圈。

  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属于特种设备范畴,在其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用后30日内,使用机构必须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1 年届满前1个月,使用机构应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进行电梯质量检验,质量过关的,发放检验合格证。

  虽然《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未按照相关检验程序办理的,质监部门可责令其整改,逾期者可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但在我市,并未全面实施,仅仅只向电梯管理机构下发责令整改书。

  出路:合力保证电梯安全

  “电梯使用单位应该对电梯加强管理,督促维保定期对电梯保养。”市质监局有关部门表示,要遏制电梯事故、降低故障率,关键是要落实电梯使用单位责任,规范电梯维保安全行为,强化维保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

  “电梯问题,光靠维保企业或物管公司是不够的,应该采取多种方式筹集维修资金。”一电梯公司负责人说,可设立专门的应急维修基金,以便应对协助有关部门维修电梯,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市民黎先生认为,应成立电梯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自律。可以效仿大城市来建立“电梯110”联动机制,由质监、公安、消防、专业的电梯维保厂商等部门,共同参与公益性社会公共安全救援系统,并与110联动,一旦发生电梯事故,被困的乘客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可以更快速、更专业地进行救援。

2013年5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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