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徐育军、肖华报道:嫌修车辛苦收入少,遂购买二手小汽车开上高速公路,连续4次故意与行驶的大货车刮擦,诈骗大货车司机钱财11万余元。
近日,咸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潘某等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去年8月,被告人潘某邀约陈某、肖某等8名在京修车的嘉鱼老乡和朋友到高速上“碰瓷”,借机敲诈钱财。
当年9月4日晚上10时许,潘某等6人驾驶小轿车,在京港澳高速咸宁路段,故意碰撞一辆高速行驶的河南藉大货车,骗得车主段某赔款41000元。次日凌晨,又用同一方法,在京港澳高速武汉蔡甸路段,骗得河南车主何某6000元。
9日,又在黄梅高速路段诈骗江苏车主王某30000元。9月11日晚21时许,又在京珠高速咸宁路段碰撞了一辆河北藉货车,要求赔偿41000元。理赔中,公安机关产生怀疑,通过调取卡口录像,证实作案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时,碰撞处大面积擦痕就已存在。于是,案情告破。


